原标题:杭州套路贷刑事律师张涛:套路贷最狠借两万变还款500万,涉嫌套路贷怎么判刑
‘套路贷’这种犯罪,△□▼◁▼以放贷之名,行诈骗之实。”犯罪团伙普遍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,●•☆■▲通过“虚增债务”“制造银行流水痕迹”“胁迫逼债”等各种方式哄骗、威胁,诱使被害人签下虚高借款文书。最高的,2万元借款被虚增至500万元,“目标就是受害人的房、•●车等固定资产,十分可恶!” 抓获涉及“套路贷”的犯罪嫌疑人。
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。被告人对外以“小额贷款公司”名义招揽生意,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,制造民间借贷假象,并以“违约金”、“保证金”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“虚高借款合同”“阴阳合同”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。☆△◆▲■
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。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,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“小额贷款公司”或个人,三分时时彩或者“扮演”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“虚高借款合同”予以“平账”,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。★◇▽▼•
五是软硬兼施“索债”,或者提起虚假诉讼,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。
实施“套路贷”过程中,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,■□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,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;对于在实施“套路贷”过程中多种手段并用,构成诈骗、口▲=○▼敲诈勒索、非法拘禁、虚假诉讼、▪️•★寻衅滋事、强迫交易、◇▲=○▼=△▲抢劫、绑架等多种犯罪的,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,区分不同情况,◆●△▼●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择一重处。★△◁◁▽▼◇•■★▼◆▼